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字体:较大 标准】 来源:招生网 | 作者: | 日期:2013-06-23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评卷点: 为维护广大考生利益,保障公平竞争,今年继续进行考生成绩查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范围 (一)成绩查对限查主观题评卷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题。 (二)每考生限查一科(一科有误,续查其余各科)。 二、工作程序 (一)考生查询到本人成绩后,若对某科成绩有较大疑问,凭本人准考证,于6月25日17:00前直接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对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有无多科查对现象后,登记成册留存,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查卷信息输入到高考报名管理系统中。 (二)高考报名管理系统6月24日开放,至6月26日17:00关闭。 三、成绩纠正和信息反馈 成绩查对结果于7月2日前由我院统一反馈各地招考机构FTP目录,由各地招考机构及时通知考生。对纠正的考生成绩,以《成绩更改通知单》形式反馈到各市招考机构,并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 对纠正成绩的考生,允许其修改已填报的志愿,修改后的志愿由各地招考机构于7月3日17:00以前反馈我院。 四、工作纪律 查对成绩是对阅卷、统分工作的补充,是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组成部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杜绝不正之风干扰。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成绩查对工作安排 2.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成绩查对登记册 3.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成绩查对反馈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成绩查对工作安排
附件2:
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成绩查对登记册
市 县 页码
注:本表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填写留底。
附件3: 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考成绩查对反馈表
注:此表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查对结束后将考生成绩查对情况,以电子信息形式反馈给各县招考机构,由县招考机构通知有关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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