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新生奖学金【字体:较大 标准】 来源:招生网 | 作者: | 日期:2013-06-20
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颁发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SPT奖学金:学校根据优秀学生的成人成才状况设立SPT系列优秀学生奖学金。 其他奖助学金: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可享受由社会、学校的外籍教师和校友资助的“中青教育”国际教育交流资助金、高坂奖学金、日华奖学金等。 以上各项奖学金发放办法,详见学校《学生手册》。
网络传播特色班奖学金: 学校面向2013年高考学生中有志成为国家网络媒体精英人士的优秀考生,招收 “网络传播专业特色班”,并设立专项奖学金。 评定条件为:2013年普通高考总成绩达普通文理科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者。 奖励政策: 1.第一年学费全免,并提供10000元/人生活补贴; 2.第二年开始享受公办高校学费待遇,每年学费约4000元。 3.享受国际交流奖学金:在校学习期间提供一次由学校组织的赴国外(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机会,学校全额提供学习交流费用。
新生奖学金:学校面向有志报考越秀的优秀考生专门设立“新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本科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第一学年学费全免,并提供4000元生活补贴费。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总成绩居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且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文、理科前2名者; 一等奖:第一学年学费全免。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总成绩居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且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3名者; 二等奖:10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浙江省考生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4名者。外省考试生按投档线成绩与所在省相应批次线的差值排名,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2名者; 三等奖:5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浙江省考生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院本科考生文、理科前6名。外省考试生按投档线成绩与所在省相应批次线的差值排名,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4名者; 外语特别奖: 2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140分(含)以上者。 (各项新生奖学金发放办法,详见学校《学生手册》,网络传播特色班奖学金与本科新生奖学金不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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