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分享网站
    新生入学
当前位置: 首页  新生入学  入学须知

2014年新生宝典——学生事务办理指南

【字体:较大 标准 来源:招生网  |   作者:  |   日期:2014-09-16

(一)身份证补办程序

1.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持本人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要写清班级、姓名、并注名遗失时间、地点、原因、身份证号码);

2.辅导员证明(签字盖章);

3.学校学生处学生事务科审核并加盖公章;

4.绍兴市便民中心办理。

(二)住宿费补交(退还)程序

1.学生因特殊原因中途要求住宿、退宿、换寝室,持本人书面申请;

2.家长同意签名;

3.班主任签署意见、辅导员核实签名;

4.学院学工办审批盖章;

5.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

(三)户口迁入、迁出程序

户口迁入:新生报到时,递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经审核无误后,由学校学生处学生事务科负责办理学生集体户口入户登记手续。按各高校的规定,当年被录取的新生,未按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次年不得再迁户口。

户口迁出:学生毕业离校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学校学生处负责统一办理,迁往地根据就业方案确立。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迁到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人事部门;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四)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程序

1. 下载并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2. 班主任/辅导员审核签字;

3. 学院学工办盖章同意;

4. 所属学院或校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统筹安排。

注:勤工助学岗位除特殊岗位外,一般只考虑家庭经济困难、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优良、学习努力能胜任工作者。

(五)学生身份证明办理程序

    凭本人学生证,到各学院学工办办理盖章证明。(若银行卡遗失、卡被取款机吞吃、失去性需要充磁,凭本人学生证,并随带银行卡卡号、身份证。)

(六)学生证补办程序

1.由学生本人持书面补办申请(补办申请要写明班级、姓名、补办原因);

2.辅导员班主任核实签字;

3.持补办申请和一寸免冠近照到所属学院学工办自费补办(工本费三元)。

(七)团员证补办程序

   1.  由学生本人持书面补办申请(补办申请要写明班级、姓名、补办原因);

   2.  辅导员班主任核实签字;

   3.  持补办申请和一寸免冠近照到所属学院团委自费补办 (工本费三元)。

(八)学生缓缴学费程序

1. 学生持乡镇以上家庭贫困证明到学院学工办领取缓缴学费申请表(一式四份);

2. 班主任审核签名;

3. 学院学工办审核盖章;

4. 学校学生处审批;

5. 财务处统一审批。

注:缓缴学费是指确有家庭经济困难和个别特殊情况学生。但只能缓缴学费的一半,其余费用一律在注册报到时一并交清,不得逐年欠费。

(九)学生缴纳欠费流程

1. 学生持学生证在还款日前到班主任处取缓缴学费单;

2. 到学校财务处交费;

3. 财务处开具缴款发票。

联系我们收藏本站浙公网安备33069802000007号浙ICP备05014601号-1
版权所有: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Design by:weeto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