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3级本科新生(稽山校区)【字体:较大 标准】 来源:招生网 | 作者: | 日期:2013-08-15
亲爱的2013级新同学: 欢迎你成为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3级新生。跨入大学的校门意味着你将翻开人生新的一页。为使你安全、按时、顺利地来到学校,开始大学生活,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的事项告知如下,希望对你的报到能有所帮助。 一、学校寄给你的“EMS高考特快专递”中应包含以下材料: 1.新生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须知; 3.中国移动SIM卡一张; 4.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请仔细核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8343001) 二、报到注册 (一)新生报到注册时间:2013年9月12日(请尽量在当日报到,不要迟到或早到)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书面请假报告,并附相关证明(联系电话详见第六条),新生请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如无不可抗拒因素,学校将不再保留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 学校于9月12日(8:00---17:00)在绍兴火车北站、绍兴汽车客运中心、绍兴汽车西站、汽车东站设接待站。新生到站后,可乘学校接站车直接到学校,也可自行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到学校报到(有关交通路线见第五条)。 (三)报到时请务必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入学通知书; 2.银行缴费单及复印件一份(查验用); 3.户口迁移证。新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要求迁移户口的新生,其户口迁移证必须经当地派出所盖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否则将无法落户。户口迁移目的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报到注册时,请把已办好的户口迁移证统一交给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或班主任。 绍兴地区(包括越城区、绍兴县、新昌县、嵊州、诸暨、上虞)新生不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需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新生,请随带新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当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即可。有关户口迁移问题联系电话:0575-88343061(寿老师) 4.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新生自带(不要与志愿书一起封装、邮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本人交二级学院党委进行接转,党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由原党组织封装,请寄到被录取的二级学院党委,注明“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院党委收”,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邮编:312000。团员组织关系的入团志愿书随档案,团员证可由新生自带,入学后交二级学院团委保存。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考生个人档案:浙江省以外的新生档案一般由新生自带。新生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当地招生办领取个人档案(领取后的档案新生不得自行拆封,否则无效),报到时交所在学院的新生辅导员或班主任。 三、费用缴纳 (一)缴费日期:收到录通知书后至8月30日 (二)缴费金额:学校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关于学分制收费详见学校《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学费缴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缴费方法 1.浙江省内新生: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银校通”收费管理系统缴纳,具体方法如下: (1)请携带“录取通知书”、新生本人身份证和“新生入学须知”到“中国建设银行”各柜台网点,告知银行工作人员要求通过“银校通”缴费; (2)告知学校编号:“08133”、学校名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号(学号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号); (3)缴费的费用详见附件一,请按合计数缴纳(非住校生,不缴住宿费) (4)向银行工作人员取得“银校通缴费凭证”(仔细核对金额并妥善保管),正式发票待开学后统一按班级发放; (5)凭“银校通缴费凭证”到校报到注册。 2.浙江省外新生: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交纳 (1)银行卡刷卡缴费(不支持贷记卡);新生报到当天,持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到学校财务处刷卡缴纳学杂费。 (2)现金缴费:新生报到当天用现金缴纳学杂费;(稽山校区ATM自助服务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 特别提示:请勿通过其他银行或邮政储蓄汇款。 费用说明: 1. 教材费:实行先统缴,按实结算,每学年末据实清算; 2. 就餐卡:为方便新生到校后能及时就餐,学校已在就餐卡(金龙卡)中预充值100元。请妥善保管该卡,报到注册后将统一更换成实名卡; 3.军训服装费:80元,报到后各学院发放服装时直接用现金自行购置。(清单见附件二) 4. 体检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要求参加体检,费用约50元,体检时直接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按实结算; 5. 住宿费:预收1200元,开学报到后根据不同房型和配置按实收取,多余钱款退还;(提醒:不准备住校的新生,在交费时可按扣除住宿费后的款项数缴费); 6. 床上、生活用品费:550元,床上用品自愿购买,但为了实行规范管理,同时减轻新生旅途的负担,建议您选用学校组织招标选购的床上用品,请新生在各学院报到处“生活用品销售点”直接购买后,到离所住宿舍楼较近的发放处凭票领取。 四、其它事项 (一)新生家长会:新生报到期间,相关二级学院将举行家长会,欢迎家长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 (二)国家助学贷款和贫困学生绿色通道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按照国家最新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6000元/年,贷款利息在大学四年期间由政府全额贴息。(详见附信寄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简介》) 提醒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还本人): ①录取通知书、②新生报到须知、③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需由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审核盖章)、④家庭户口薄、⑤本人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其他材料以当地银行规定为准。(新生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绿色通道: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学金等渠道,以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新生报到现场专门开设“绿色通道”,有需要的新生在报到时可现场咨询。 国家奖学金: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学生经评定后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和国家助学金(1500-3000元)等资助。 (三)学校新生奖学金: 评比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网或《学生手册》 (四)大学生医疗保险: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预防不测,建议新生自愿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每年约150元左右,以绍兴市正式公布的标准为准),新生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开学报到后自行选择参保。(为保证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得到相应的资助,希望新生参加医疗保险) (五)英语测试: 学校倡导和鼓励学生在入学后能及早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和大学英语六级(CET-6)的考试。同时为了解学生英语基础,便于更好地教学,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大学英语摸底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入学后的两周内进行,请新生充分利用开学前的空余时间认真准备。 (六)关于赠送中国移动校园手机SIM卡和充值话费的说明: 为方便新生到校后的通讯,经协商,中国移动绍兴分公司向每位新生免费赠送一张中国移动的手机SIM卡。(使用方法详见用卡说明)新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用。考虑手机话费支出,建议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慎重考虑配备手机。 (七)新生入学安全提示: 从大学生活的第一天开始,学生就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注意自身安全。新生在入学报到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务必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 (八)学校提醒:一年级新生原则上不提倡带电脑。 五、交通路线 (一) 自驾车线路: 1. 经杭甬高速:可在绍兴出口下高速,直行至昌安立交桥,上桥按“宁波方向”指示牌沿环城东路直行,往大禹陵方向约5公里左右,即到学校西大门; 2. 经甬台温高速:可在上虞东关出口下高速,沿104国道沿绍兴方向往西行,至东湖立交桥上桥按“诸暨方向”指示牌,沿二环东路直行,约3公里左右,即达学校南大门; 3. 经杭金衢高速:在诸暨转绍诸高速,至绍兴平水高速出口下,右转沿阳明路至二环南路左转,再前行数百米,即至学校南大门; (二)公共交通线路: 1. 绍兴火车北站下车:乘BRT快速公交1号线至人民路口站,换乘130路公交车至越秀北大门 2.绍兴火车站下车:乘2路车至越秀西大门 3. 绍兴汽车客运中心下车:乘106、116、136路公交车至越秀西大门 4. 绍兴汽车西站下车:乘6、9路公交车至“城南开发委”站,对面站台换乘2路车至越秀西大门 5. 绍兴汽车南站下车:乘2、10、106、116、136路公交车至越秀西大门 6. 绍兴汽车东站下车:乘10、116、136路公交车至越秀西大门
有关线路还可以查询绍兴电子地图http://shaoxing.edushi.com/ 六、联系电话: (一)学校相关部门: 0575-88343001(学校招生办);0575-88343061(学校学生处); 0575-88343008(学校教务处);0575-88343000(学校后勤处) (二)各学院联系电话:(英语学院)0575-88343874;(国际商学院) 0575-88349577; (东方语言学院)0575-88315486;(西方语言学院)0575-88343418; (三)交费咨询电话:建设银行:0575-88162121(陶国萍)、88162104(王琼) 学校财务处:0575-88343030 马老师、张老师 七、学校网址:http://www.zyufl.edu.cn/ 新生报到网站:http://www.zs.yxc.cn/ 关于新生报到的其他相关事项,学校还会通过学校招生网“新生宝典”栏目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
二○一三年八月 (一百份以上不盖章) 附件一:2013级新生学费、代办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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