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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8学年入学新生学费标准

【字体:较大 标准 来源:招生网  |   作者:  |   日期:2018-06-18

    根据2017年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48号)和2018年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实施办法》(浙教计[2018]22号)的通知规定,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自主制定具体学费标准。

我校确定2018学年入学新生学费标准为法语、西班牙语每学年25000/生,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传播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媒体艺术、俄语、德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捷克语、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戏剧影视文学每学年23000/生,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每学年21000/生,金融工程、投资学、税收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每学年20000/生,应用英语(专科)每学年15000/生。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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