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字体:较大 标准】 来源:招生网 | 作者: | 日期:2017-04-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 学校部委码:12792,浙江招生代码:0065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学校简介: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著名的江南水乡、鲁迅故里——浙江绍兴,始创于1981年,设有9个二级学院,27个本科专业,含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印度尼西亚语等11个外语语种,是目前浙江省开设外语语种最多,也是省内唯一开设印度尼西亚语专业的本科高校,在小语种外语人才培养上具有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品牌优势。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学业成绩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统一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条 办学地点:稽山校区: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镜湖校区: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5-88378476。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2017年学校计划招收本科学生200名,选考科目要求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统一高考选考科目一致。具体如下:
第十五条 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最后通知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3月16日(逾期不报); 2.上传报名材料:2017年2月16日至3月16日截止; 3.资格审查:2017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4.审查结果查询及网上缴费:2017年3月24日至 3月27日; 5.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2017年3月28至4月1日; 6.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至4月16日; 7.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查询成绩。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具有创新精神,有志于成为应用型人才及相关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网上报名专栏,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A4纸打印,填表后,要求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上传报名材料: ①盖有所在中学公章、本人签名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上的照片确保清晰、无变形);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身份证(正反面);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个人特长、家庭情况及进入高校的发展目标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⑦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创业管理班的考生,报名时要求提交一份《创业计划书》,计划书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通知。 将上述材料扫描以后以图片格式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文件内容必须清晰。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适应学习该专业的语言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素质等。综合测试结束后,按不超过专业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届时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二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填为第一志愿,且所填报的专业须和入围名单中的专业一致,否则无效,学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
联系我们收藏本站浙公网安备33069802000007号浙ICP备05014601号-1 |
版权所有: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