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字体:较大 标准】 来源:招生网 | 作者: | 日期:2016-02-29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6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学校部委码:12792 浙江招生代码:0065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邮 编:312000 一、学校概况: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越秀”)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创于1981年,现有稽山、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学校设有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23个本科专业,含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等10个外语语种。学校在小语种外语人才培养上具有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品牌优势,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已形成了鲜明特色。 2016年学校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学业成绩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统一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报考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应用英语)专业的学生,在三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可以获得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毕业证书,在达到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学业要求后,可同时获得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颁发的副学士学位证书。 二、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热爱外语,有志于成为应用型外语人才及相关人才,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学科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批次及专业 2016年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172名,其中本科142名,高职30名。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备注: 1.工商管理专业创业试点班,主要面向有明确创业志向的应届考生。采用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创业实践导向的培养模式。 2.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实行与美国饭店协会教育学院、万豪国际集团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 3.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应用英语)专业采用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先进教学理念、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毕业后,符合相关条件有志出国深造的学生可申请赴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攻读学士学位。 四、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以上(含P等); 4.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具体请登录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网上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填表后,要求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考生按科类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时间:2月23日-3月23日; 4.书面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以《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不需另加封面。 书面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邮编:31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6年3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注:书面材料只接收EMS,其余快递一律不予以接收) 提供的书面材料要求如下: ①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个人特长、家庭情况,以及进入高校的发展目标等,字数要求在800字左右; ⑦报考创业管理班的考生,报名时要求提交一份《创业计划书》,计划书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通知。 特别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书面材料的考生,将不予通过书面材料审核。 六、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书面评审小组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和报名资格进行评审后,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2.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适应学习该专业的语言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素质等。 3.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名单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按不超过专业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七、录取办法 1.经综合素质测试后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报考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应用英语)专业考生需参加2016年高考三类科目组的考试。考生在填报“三位一体”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入围专业一致,文理科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各专业录取批次如下: (1)本科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提前批进行; (2)语言文化类(中外合作办学)(应用英语)专业录取在浙江省第三批提前批进行。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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